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会使用劳务派遣模式来解决企业的用工需求。比较常见的有一种“临时工派遣”,可能有的小伙伴会对这个词很陌生,那么小编就先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临时工派遣”。
所谓“临时工派遣”就是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和订单需求由专业的派遣公司以小时计价的形式结算整体劳务费用。由派遣公司组织并提供派遣人员至企业从事临时性 辅助性 代替性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那今天小编想来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临时工能算作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原则上要求各用单位与职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劳动实践中,许多单位仍然大量使用“临时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各种保险,承担一些责任和费用,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类型的雇主往往会错误地认为,他们不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在劳动者身上出现问题或受到伤害,给用人单位造成不良的形象或损失,用人单位便可轻易出手。然而,这些雇主们却“忽略”了: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有一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条款。比如,在工伤认定中,强调的一项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了。
用人单位实际就业时,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自由职业者的形式就业。
如果企业使用“临时工”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不但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而且,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那么会被按照工伤处理,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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