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日益增加,网上有关这方面的报道也是鱼龙混杂,让很多人不知所措,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让大家了解对于这方面的概念,要不就是把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混淆,要不就是把劳务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等。对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相信很多HR和普通人一样,这个概念很容易混淆,接下来就和大家详细的讲述一下这方面的概念。
知识科普: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三者定义有何不同?其实没有百分百正确的定义,行业内部也给不出百分百正确的定义,不同国家、不同时间、不同文件、不同语境下,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差异的。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人力资源公司租赁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选聘所需人才,并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为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员工沟通,以及劳务纠纷处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并不是将劳动者留在本公司工作,而是将劳动者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直接管理,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它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简单的说,劳务派遣就是“卖”人,把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皆在为用工单位创造价值,其工作的好坏,与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息息相关,但与劳务派遣公司所获得的报酬一般无直接挂钩的关系,通俗的说就是派遣员工的工作量并未直接给劳务派遣公司创造直接的价值,允许其从销售额中扣除掉情有可原。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劳务外包不需要劳务派遣资质,只是根据不同的外包业务的要求,可能需要相关行业资质,比如建筑外包需要建筑资质,检测可能需要检测资质。劳务外包应按照其业务实质,具体分析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外包业务中,员工的工作量,与承包方的价值创造直接相关,与发包方的价值创造无直接挂钩关系。简单的说就是员工的工作量创造的是承包方的价值增值,因此销售额不差额扣除工资,这与一般劳务无异。当然,员工工资也属于承包方的成本,但是目前政策下工资成本项目无法作为进项抵扣,这也与一般劳务无异。
三、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简称HRO。指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广义的人力资源外包属于劳务外包的一种,涵盖了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范畴,且实际外延还会更大。而47号文中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显然不是这个概念。47号文第三条第一项,“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请注意,是经纪代理服务,不是人力资源服务!
员工是客户单位的员工,是与客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客户单位为其发放工资、五险一金,只是客户单位不是让自己内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而是外包委托给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办理。这部分工资和五险一金,只是往来款项,显然不属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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