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模式。在全球化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要想在一个动态的市场条件下成为一个赢家,必须要有柔性竞争能力,包括柔性生产能力和柔性管理能力。针对柔性管理能力,拥有配套的柔性流动员工队伍是许多企业采取的对策之一。企业只保有一群核心的长期雇员,有足够的工作量给予这些员工,以达成最高生产力。当工作量增加时,通过派遣提供类似租赁的人员。在欧洲,通过派遣员工创造的“柔性工作力量”对欧洲的经济周期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劳务派遣最早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由一家名叫SamuelWorkman的公司创立了人力租赁的业务模式。当时这家公司雇用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点的工作,之后又训练她们使用计算器,然后将她们租赁给企业,让企业可以应付临时或短期的人力需求。
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至50年代初期,欧洲诸国,如比利时、法国、英国、荷兰、挪威等国也都有了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态的存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环境的和平与稳定,欧美的劳务派遣也得到迅速的发展。目前,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英国及美国都有非常成熟的人才派遣市场;奥地利、丹麦、芬兰、德国、娜威、葡萄牙等国尚在发展中;希腊、东欧、远东地区、南美、南非及部分亚洲地区则是新的市场。
因此,劳务派遣可以说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环境和平稳定的背景下得以发展的用工形态。以日本为例,战后日本曾制定《职业安定法》,严格禁止劳务派遣, 六七十年代因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产业领域的劳动力流动, 劳动派遣再次受到关注。70 年代末开始,日本着手起草《劳务派遣法》,并于1985 年通过。现在日本的劳务派遣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据2004年的一份资料介绍,日本最大的一家派遣公司有4000多个分支机构,管理着30余万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在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 当时一些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受当时计划体制下的人事政策所限,国家规定外企驻华机构招聘中国员工必须由指定机构统一派遣,这个指定机构就是外企服务中心。当时无论哪家外企招聘的中国员工都必须首先与外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存放人事档案,外企服务中心也就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人才派遣公司。8 0 年代中期,一些职业中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动者派遣业务,从9 0 年代后期起数年的时间里,派遣劳动者人数迅速飙升,劳务派遣业也成为社会上最为热门的行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派遣劳动者就约有2 5 0 0万人,而实际规模要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中央电视台2008年一次就把5684名员工转为派遣员工,名嘴白岩松当时的身份就是派遣员工。现在,派遣劳动在我国实际上已经开始出现常态化和普遍化的趋向。值得一提的是,凡是大公司、上市公司都不同程度的采用了派遣用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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