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原建设部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设立劳务分包企业以来,劳务分包企业经历了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时期,特别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时期。建筑业中的TEM和劳务分包投标市场秩序的形成。然而,近年来,劳动企业在经营和政策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着建筑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目前,集中反映了不同地区和贸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实困境
首先,劳务分包企业趋向于日益“壳状”,难以形成稳定、高素质的新型建筑业劳动力。
施工企业实行管理与操作层分离的体制改革后,劳务企业和劳务队伍成为建设生产线的主力军。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制度、环境、政策等诸多原因,劳动服务企业本身不仅没有实质性发展,而且呈现出萎缩的趋势。大多数劳务企业缺乏相应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没有重视农民工的培训、安全教育和管理。据一些省市,部分分包企业“壳”高达62%以上。这类劳务企业的管理者寥寥无几。在完成劳务分包任务后,农民工临时集结。然而,大多数农民工在没有组织、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情况下进入建筑业。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够高,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许多地区,劳动服务层基本上是“承包人”型的劳动队伍,而临时工,如短期合同工和派遣工,特别是以“合同工头”的形式,一直存在。由于建筑业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竞争,一批“资质不支”、“企业无管理”的劳务企业,其管理责任得不到有效履行,导致了非法分包、扣押、恶意寻工资行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隐患依然存在。
有许多劳务企业纪律观念淡薄,缺乏责任感,一旦一个问题总承包商、业主和政府部门推卸责任,自己走了。之后,他们重新登记,并将他们的面孔变成了建筑劳务市场。此外,还存在一些劳务企业参与犯罪活动的现象。他们以要求农民工工资为借口,组织社会闲散人员,甚至勾结恶势力、高利贷公司,非法暴力地强迫总承包企业、业主,政府任由政府摆布。
提高劳动服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水平。大多数农民工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工作的情况下进入建筑行业,已经失去了镰刀拿起砖,没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安全和质量意识。同时,由于劳务人员的流动性,大多数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不愿意承担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大多数劳务企业没有力量对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导致高层次技术工人短缺,影响工程质量,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多数劳动企业注册资本少,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由于劳动力成本标准与市场实际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劳动成本越来越高,劳动分包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低。职工难以负担各种保险、技能培训和税费,无法留住技术复杂的人才,无法形成稳定的产业工人,企业难以成长壮大。
其次,劳动的选择规范,建设监理。
随着施工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转变,项目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项目经理的利益与项目的利润状况密切相关,增加了项目经理的自主权。项目经理在选择劳动力时往往注重报价水平,这使得劳务公司难以与个体承包商竞争。层层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在劳动力选拔中,招投标程序难以规范。一些业主或地方官员以各种方式干预分包招标活动。这样一来,招投标就成了劳动力淘汰的幌子,难以保证劳动力的专业技术水平。此外,由于分包商与业主、政府官员的关系密切,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协调困难,使总承包商非常被动。
一般来说,建设总承包企业有一套系统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管理体系。但是,实行劳务分包后,这些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措施只能对劳动队伍实行。并且不能很好地在劳动力中实施。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技术、操作程序,深入企业管理系统,很难渗透到每个操作岗位,技术clarificaiton将流于形式,施工日志丢失,安全管理,材料浪费严重。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劳动者缺乏系统的培训,综合能力和素质较低,难以接受和理解企业管理体制的实质要求,只有通过自身的理解和经验才能操作。另一方面,建筑总承包企业对劳务人员缺乏约束力。劳务人员只服从直接用人单位的指挥,不服从建筑总承包企业人员的管理。因此,现场施工体系、措施和新技术、新标准的实施和工程质量都难以保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劳动合同分包商的项目后,也将两次,三次的分包工程,管理成本和跨度太大,执行力。In order to make profits, some "contractors" take various measures to deduct workers'wages, or in order to get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to incite migrant worker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wage bargaining.建筑企业自身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在工资支付不到位、沟通不及时的情况下,造成群体性事件。
第三,施工分包企业短缺形势严峻。
目前,真正符合国家资质标准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数量较少,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一方面,劳务分包企业的规模制约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劳务企业进入门槛较低,大多数农民工学历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队伍组织松懈。整体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建筑业有效输出已成为一个瓶颈,从而阻碍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最后,劳动争议、劳动者利益难以维护。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折旧、资金超前甚至恶性竞争屡见不鲜。由于建筑业劳动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波动较大,导致劳务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在这种环境下,劳动争议、劳动者利益难以维护。具体表现在:分包的过程中,劳动服务公司往往处于劣势,施工总承包和劳务企业不能在平等的地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倾向于转移项目合同风险的一部分,服务企业,服务于企业整体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一旦出现事故,就会发生质量纠纷,如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第二,许多劳务分包企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充分的劳动保护。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流动性强、工伤、职业病容易发生,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补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第三,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渠道不畅通。因此,在劳动争议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不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来解决,而是采取一些激烈的行为和不适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矛盾的激化。社会不稳定的形成。四是劳动力的弱势地位和法律意识和对政策的理解,规则和条例的权利是不够的,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政策瓶颈
一是劳动企业资质审批与动态管理脱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目前劳动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权下放到所有地级城市。然而,由于建筑业劳动力服务的流动性强,导致了建筑业的管理。在劳动服务企业的区域管理中,动态管理出现故障脱节现象。省省级劳动部门无数企业心的状态,实现上级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或成为“喉舌”,或“肠梗阻”,服务企业操作条件,人事变动,企业法人名称变更,年检情况,不熟悉业务部门,监管也是不可能的,不利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同时,一些地方劳动人事部门和建筑部门对建筑劳务用工的管理职能和责任不明确,致使劳务企业缺乏归属感,遇到了无人注意的问题。此外,由于劳务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地级城市,各地审批标准和门槛不统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比较松懈,缺乏监督。一些突然成立的劳工公司就像不合格的临时承包商。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为“二线商人”,而有些人则采取了赚钱或开枪换地的想法,而不签署劳动合同,也不按时支付工资。甚至音量都消失了。用人单位既不能理解,也不能区分劳动力的实际资格,从而造成虚假的替代、美好的时代等等。
第二个是分包商制度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目前,我国建筑劳务分包还缺乏明确、强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国家对建筑劳务分包的管理仅停留在劳动分包企业的资质水平(如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但对劳动分包制度的建立缺乏法律法规。政策要规范,要有节制。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分包商制度建立晚,大部分地区的国家也缺乏相应的当地法律法规。在对浙江、江苏、湖北、山东、陕西、重庆等省市的调查中发现,总承包企业普遍反映缺乏相关的指导性法规或指导性法规来指导和支持企业健康。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例如,劳动力价格定额制度、劳动收费标准等都是企业所关注的问题。
保障欠缺
首先,建筑业的劳动力培训仍然缺乏财政保障。近年来,尽管农民工教育培训是一定程度的关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建设农民工教育培训资金,许多培训形式,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导致建筑业劳动工人的技能不能得到加强,质量也无法获得实际的增加,它带来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不利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可以带来很多潜在的问题,如农民工工作效率很低,缺乏工伤事故预防能力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二是建筑工人的社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由于成本考虑,劳动企业不愿意、无力支付大量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流动性强,且大多数劳动者来自农村,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之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的局限性,缺乏全国性的社会保险网络。无法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它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对社会保险需求的积极性,造成了部分社会保险资金的浪费,不利于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
以上各种现象和问题,如果任其蔓延,负面影响建筑业的发展,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地解决了。
上一篇:我们公司开始实行劳务派遣制,你觉得这样对我们公司有好处?
下一篇:建筑企业如果挂靠劳务公司,靠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