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得涉及关键工序或技术(相关案例:海波重科、科大国创)
证监会在劳务外包费用占比较高时,关注了
劳务外包业务在发行人业务环节所处的具体位置,即劳务外包业务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例如海波重科及科大国创。海波重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此的说明为“发行人的主要业务环节包括工艺设计和技术与准备环节和工程施工环节。其中工程施工环节包括钢梁制作环节、节段运输环节与桥位安装环节。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业务合同及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工艺设计和技术与准备环节涉及的所有内容、钢梁制作环节与桥位安装环节的关键工序由发行人自身完成,钢梁制作环节与桥位安装环节的非关键工序及钢梁节段装车后的途中运输环节均予以外包。”科大国创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如下:“公司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少量项目因异地开发实施、客户要求实施进度较紧、公司项目人员紧张,为保证项目进度,对于部分简单的开发与服务工作,公司采用从外部单位采购劳务的方式解决。公司业务核心部分全部由公司人员独立完成,外购的劳务不涉及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据此,可通过详细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工序及劳务外包业务对应的工序环节,以及业务的具体内容,以证明劳务外包的是非关键工序。
对于劳务外包占比较高的海波重科,证监会另外还关注了发行人是否对劳务外包单位构成重大依赖。对此,海波重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说明如下:“发行人作为专业的桥梁钢结构工程企业,专注于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流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工程关键技术环节的实施,将制作、安装环节的部分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的非核心工序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协作单位,将运输环节的物流作业外包给专业的物流公司。在建筑工程行业,劳务外包、物流运输均为竞争较充分的行业,能够满足发行人业务需求的劳务协作单位和物流公司众多,发行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更换具备资质的劳务协作单位和物流公司。”
因此,可通过论述劳务外包的是非核心工序,且劳务外包业务所处行业竞争激烈,证明对劳务外包单位不构成重大依赖。
8、注意劳务外包业务的财务核算(相关案例:东杰智能)
证监会在东杰智能的反馈意见中,关注了劳务外包的财务核算方式,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职工薪酬核算的依据和合理性。虽然经检索未能在东杰智能披露的信息中获悉东杰智能对此所做的说明。但是,作为劳务外包区别于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方式的重要因素,
劳务外包的财务核算应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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