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灵活用工了吗?
在过去的17年里,“灵活就业”已经成为越来越热门的话题。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今天,VUCA时代的企业面临着快速变化的企业需求。“灵活就业”似乎给企业带来了“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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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是啥?
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灵活就业”的定义。
结合行业各个领域的参考文献,笔者认为可以这样表述:基于企业的需要,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提出了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新模式。这一概念在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中没有得到解释。
企业可以利用灵活的就业结构,特别是灵活的就业模式,来满足快速变化的企业需求。
2017年,有许多与劳动、就业和就业有关的博览会。
特别关注的是,提到“鼓励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和“扩大劳动收入。
事实上,在某个维度上,随着新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就业形式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各种组织都需要更多地关注个人就业和就业需求的变化,寻找新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特别是适应组织变革的需要。
打破了传统的结构和劳资关系,支持业务发展,适应内部和外部的快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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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之路,永未停歇
组织正在探索快速而灵活的人力资源分配方式。
大多数公司都认为“人”是最重要的企业资本,但实际上,你可以感觉到,组织一直在探索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和风险,以及更灵活的用人方式。
1980年以前,计划经济的就业模式,每个人都习惯于“永久就业”、“工厂为家”,那个时代,也没有流动性、经济环境的政策条件。
《劳动法》颁布于1995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调整国有企业的人才收购、人力资源的概念的出现。
人才流动的需求打破了铁饭碗,推动了劳动关系标准化的进程。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企业与劳动者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承担社会保障等法律利益。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生效,明确了“劳务派遣”的概念及具体规定和要求。而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下岗再就业的“劳务派遣”方式。
通过立法、开放和清晰,企业开始发送方式,增加就业的灵活性,导致井喷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工人在2010年拥有超过6000万人。
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开始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限制,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岗位。
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更换性(三),同时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企业用工的10%,该条例还规定过渡期为3年,要求企业进行自我检查和改革,逐步减少派遣人数和比例。
由于规定的落地,13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外包方式,企业正在寻找灵活就业的替代方案。
2015年后,随着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分享经济发展平台。
网络旅游、群众外包、兼职平台、网上红包、小商家等平台不断涌现,企业与个人之间有大量的商业合作,个体劳动者自主创业。
对于灵活用工,现在你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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