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营过程中,一些非核心业务需要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但在某些情况下实际上是劳务外包,但它被签署为劳务派遣,一旦发生对工人的人身伤害,它可能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本文简要介绍了如何避免将劳务外包成劳务派遣合同,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以下:
劳动外包的基础是合同法,劳务派遣的基础是劳动法。
大自然是服务外包合同的性质,委员会,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与劳动者无关;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是实际的项目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
误区:有些“外包合同”鉴于部分口述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但其内容抄袭自《劳动合同法》,混淆了两种适用的法律。
劳动外包的合同对象是“物”,劳务派遣的合同对象是“人”。
“东西”在这里指的是某种工作或工作,比如市场活动,多少天需要一批人发传单,外包公司需要按照约定完成这项工作。这里的“人”指的是劳动力,也就是劳务派遣人员。
误解:在一些“外包合同”中,直接协议使用多少工人单位的人,这一表述其实是错误的,因为有明确的约定,实际上写到了人的使用上,这与劳务派遣很容易混淆。
劳务外包中的“人”与“就业”单位无关,而劳务派遣中的“人”与就业单位有关。
服务外包和调度是对“人”的使用,但由外包公司员工劳动外包管理,负责外包公司无关的“劳动”单位。劳务派遣中的派遣人员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说,除劳动关系外,其他一切与用人单位中的其他劳动者一样。
误区:有些“外包合同”,会具体规定外包公司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实仔细想想是矛盾的,“我对你做一些生意,我给你只要结果,我不是对你单位的人,与李你管”。
劳务外包是基于工作成果或工作量的结算,劳务派遣是基于每月的工人数量的结算。
劳动外包合同的双方是两家公司。外包公司凭借其专业人员,解决完成双方商定的某项工作成果或工作量的费用。此成本对应于确定工作结果或工作量的值。劳务派遣合同是双方劳动价值的约定。总则是劳务派遣数量及其月工资支出、社会保障费用以及相应的管理费的乘积,一般按月支付。
神话:一些“外包合同”约定的每月支付所谓的“外包”是根据工人的数量,很容易被认为是劳务派遣。
我们可以看出,有些公司显然是劳务外包合同,但签订的合同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给公司的后续经营带来风险。公司在签订合约前,应先由专业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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