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营以来,定义“
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税收、计费、会计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这里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为例,从五个方面分析它们两者的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1)“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概念
劳务派遣服务:财税[2016] 47号文件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满足各类灵活就业需求而派遣的服务,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并接受雇主的工作来管理和为雇主工作。 。
人力资源外包: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现代服务业务辅助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等劳务外包业务活动。
也就是说,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是指管理一些人力资源事务或人力资源管理的所有专业服务,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效率。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强调人力资源委托,劳务派遣强调派遣员工的劳务。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劳务派遣服务:财税[2016] 4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引入增值税试点营业税的情况通知》 (财税[2016] 36号有关规定,为了获得全价和销售成本费用,按一般税收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异税,以获得全额价格和额外费用,从雇主中扣除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并支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以及增值税税收按照简单的税收方法按5%的征税率计算。人力资源外包:财税[2016] 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并根据经纪机构服务缴纳增值税。他们的销售额不包括客户委托给客户的工资和代理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代表客户收取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来说,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按照5%的征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换句话说,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全额纳税”或“平衡税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只适用“平衡税”。
(3)“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全额纳税”,适用6%的税率,可以全额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选择“差别税”,则可以完全估价该值。税务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人力资源外包:只能选择“差别税”。由委托方收取并由代理人支付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直接在税控系统中选择差异发票功能并发出差额发票。
(4)免除“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
劳务派遣服务:用人单位全额取得派遣单位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全额扣除进项税额。
人力资源外包:接收单位只能扣除差额的进项税额,无论是服务单位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差价功能发出的增值税差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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