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它是中国劳动关系中一种新的、快速发展的就业形式。
派遣服务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人单位形成合作关系,三方共同形成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但在实践中,常常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别是对于这个问题。
最近,有网友问:“派遣职工的社会保障是哪一家公司支付的?””
据了解,他原来是劳务派遣工人,但在工作期间,派遣单位不给他社会保障。后来,当他得知这件事时,他要求派遣单位补缴社保金,但派遣单位没有这么说。他在某家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应该为他支付社会保险。但是,科技公司说他是被派去工作的,他应该被派去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因此,一旦他被回避,他就不知道了。劳务派遣职工的社会保障。
由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人员应当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接受劳务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规定岗位人数、人员人数、派遣期限、报酬、社会保险费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总结来说,就是:
(一)劳务派遣单位向地区派遣职工的,应当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务派遣单位在工程项目的位置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参保手续的分支,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应当代表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被派遣劳动者保险参加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派遣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如果单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该劳动者可以到派遣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检查部门进行报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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